為何直女應該關心「強制異性戀」
翻譯著作女同志女性主義
希維亞
3/24/2026


【翻譯著作】為何直女應該關心「強制異性戀」
本篇文章原刊於 Gender Justice Project
原文作者:Elio Wilder
原文出版日期:2024/06/18
譯者+做圖:希維亞
校訂:有靈
譯者筆記:
最近台灣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備受關注,終於要討論將適用對象擴及「女同志配偶」與「單身女性」。
很多人以為這只是關於 LGBTQIA+ 的權益,與異性戀女人無關。但正如本文作者一針見血地指出,「強制異性戀」(Compulsory Heterosexuality)是一張巨大的網,困住的不僅是酷兒女人,更是所有的女人。
長久以來,父權社會告訴我們,想生孩子必須先找個男人,進入異性婚姻。這條規則將女性的生殖能力與異性戀婚姻綁死,讓「成為母親」必須依附男性。因此,這次修法,不只是讓女同志家庭也能合法生育,同時更是讓婚姻不再是生育的唯一入場券,異所有女人都將獲得更多談判的籌碼與自由。
綜上所述,這不是「她們的事」,這是「我們所有人的事」。在這個議題上,我們沒有理由不團結戰線。
內容警告:提及恐同,討論厭女
簡單來說,「強制異性戀」(compulsory heterosexuality)是指異性戀作為一種由父權所強化之制度的理論。這個詞彙經常被縮寫為「comphet」,並廣泛用於網路上的酷兒討論空間。「強制異性戀」一詞源自亞卓安・芮曲(Adrienne Rich)於1980年發表的論文〈強制異性戀與女同志存在〉(Compulsory Heterosexuality and Lesbian Existence)。然而,隨著時間推移,這篇論文所闡述的細節與脈絡卻越來越模糊。
最近,我在社群媒體的留言區目睹了一場對話,大致如下:
留言:只有女同志才會經歷強制異性戀。
回覆:其實所有酷兒女人都會經歷強制異性戀。
第一位留言者主張,只有女同志才會感受到社會對異性戀的強制壓力,因為像雙性戀、泛性戀等廣義的酷兒女人仍然可以自在地進入異性戀關係。
回覆者則認為,「強制異性戀」本質上是一種內化恐同(internalized homophobia)的現象,這種壓力會影響所有酷兒,使其難以自信地追求酷兒關係。
從留言的按讚數來看,留言區的共識似乎較支持後者。然而,這兩種說法其實都並不完全正確。
由於我們全都生活在父權社會之下,而「強制異性戀」正是父權的一部分,因此所有人都會受到它的影響,包括異性戀女人。芮曲這篇論文的目標讀者其實是「異性戀女性主義者」,目的在於鼓勵她們去「檢視異性戀作為一種削弱女人權力的政治制度」。
芮曲挑戰異性戀女人,要求她們質疑「異性戀作為預設」的社會觀念,並將其視為父權的意識形態宣傳。在這篇38頁的論文中,芮曲探討了父權如何透過法律與社會制裁來控制女人,使女人對男人產生全面的依賴與服從——其中之一的手段,就是透過強推異性戀,用以確保男人擁有對女人的「身體、經濟與情感上的支配權」,並限制女人抵抗父權壓迫的能力。
或許,我們可以更精確地將其稱為「強制異性戀伴侶制」(compulsory heterosexual coupling)。然而,女人僅僅身為異性戀者仍不夠,還必須實際與男人建立親密關係,才能算是符合父權規範。如此一來,每一個女人都能被一個男人進行個別管理,而這個男人則負責確保她順從於父權。如若任何一個男人未能成功地「管控」他的女性伴侶,他自己也會面臨社會制裁,比如會失去同儕的尊重。
芮曲進一步討論了異性戀的強制推行如何影響酷兒女人,以及異性戀伴侶制度如何影響異性戀女人。最終,所有女人都受到「強制異性戀伴侶制」的影響,只是方式與手段有所不同。
從這個角度來看,在現代澳洲社會,酷兒女人可能比異性戀女人更少受到強制異性戀的影響。因為酷兒女人可以選擇與女人建立親密關係,且這種選擇已逐漸被社會接受;反觀超過30歲的異性戀女人選擇單身或不生育,卻仍舊不被社會視為理所當然。
芮曲指出,異性戀伴侶制「必須透過強加、管理、組織、宣傳,甚至強制力來維持」,這一點至今仍舊成立——從兒童媒體對異性戀關係的塑造,到社會要求單身女子「該找個對象」的壓力,都證明了這種制度仍在運作。然而,芮曲曾寫道「讓成為女同志的可能變得不可見」是強制異性戀的手段之一,這點在現代澳洲社會已不再適用。縱使異性戀規範仍然存在,但酷兒群體已不再被徹底邊緣化,或被刻意從主流視野中抹消。
南韓的「4B 運動」(譯註:這個運動有恐跨問題)即為一例,該運動的參與者拒絕與男人約會、結婚、生孩子,甚至發生性關係,這被視為「基進」的行動。這凸顯出,在現代社會中,女人選擇單身自主的生活,比兩名女人結婚更令人吃驚。在過去40年間,酷兒權益的進展遠超異性戀女人從「核心家庭」制度中獲得解放的進度。因此,芮曲在1980年的論文至今仍然適用,甚至對異性戀女人來說更具有現實意義。
如今,「強制異性戀」在網路上的使用,經常被簡化為內化恐同,專指酷兒人士因社會壓力而試圖符合異性戀常規。然而,內化恐同固然值得討論,卻無法完整涵蓋「強制異性戀」的意涵。芮曲的論文挑戰「自由且天生異性戀」的女人參與討論,反思異性戀常規伴侶制度如何影響她們的生活。這篇論文表明,無論是酷兒女人還是非酷兒女人,都受到父權下強制異性戀伴侶制所壓迫。1980年,芮曲試圖拆解社會的異性戀預設,如今,這種預設已轉變為「所有女人都渴望結婚」。只有當酷兒女人與盟友攜手合作,才能共同實現從父權中的解放——「解放思維,探索新道路,打破沉默,為人際關係帶來新的清晰視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