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跨性別者法案》已嚴重偏離了以證據為基礎、以社區為中心的政策制定方針
翻譯著作跨性別聲援印度跨性別社群
希維亞
4/16/2026


【翻譯著作】《2026年跨性別者法案》已嚴重偏離了以證據為基礎、以社區為中心的政策制定方針
~該法案無視既定的全球準則、醫學專家的共識以及持續不斷的社群抗議,顯示政策制定已從以證據和專業知識為依歸,轉向以意識形態和行政管控為導向。~
本篇文章原刊於 Nivarana: India’s Public Health Platform
原文作者:Ritash 和 Kimberley DSouza
原文出版日期:2026/04/01
翻譯:希維亞
校訂+做圖:有靈
主編筆記:
印度的跨性別社群正在深陷焦慮危機,廢除性別自決權、要求醫療證據才能換證、增加侵害社群的犯罪項目、嚴重縮小「跨性別」定義且鞏固印度教國家主義霸權的《2026年跨性別者(權利保障)修正法案》在3月25日印度國會兩院通過,印度總理3月30日也依序簽署草案了。而且,法案內容包含一句疑有「追溯效力」(retrospective effect)的條文,意思是所有在2019年以後依據自我認同換證的跨性別者(大約三萬多人),都可能需要依照醫療證據或特定社會文化認同範疇重新辦理,若不符合新規則,原有符合性別認同的證件焉知效力如何。此外,凡不符合該法案中明確列舉的、狹義認可之「社會文化認同」的跨性別身分,實質上已不再獲得明文的法律承認,例如所有跨性別男性。而且,法案擬定及通過的過程中,並非諮詢印度跨性別社群本身。在這種急風暴雨的災難中,印度各地的跨性別社群發起抗爭表示他們對於法案的不滿,他們也在風中社群持續受害的混亂期間發起了多數互支行動。
印度是亞洲地區第一個退回性別自我決定權世俗憲政國家,亞洲地區所有援引印度最高法院2014年《國家法律服務管理局訴印度聯邦案》(NALSA v. Union of India)的里程碑判決或印度2019年《跨性別人士權益保障法》當作性別自我決定權的肯定案子推論述的國家都失去了重要的支持性案例,2026年的修正法案也設下了極為危害跨性別權益的前例,尤其法案中的刑事化條款。印度跨性別社群有事,台灣跨性別社群有事,亞洲跨性別社群有事。
酷兒翻越《聲援印度跨性別社群》的系列文章,意圖將印度跨性別社群的聲量擴張到華語世界,讓更多中文讀者了解印度跨性別社群正在面臨什麼,也鼓勵更多華語世界跨性別社群夥伴聲援印度跨性別社群。若你想進一步投入聲援計畫(例如互助募款行動),請私訊我們~
本系列第二篇從公共衛生與人權保障的角度分析且批判跨性別者法案所帶來的社群傷害。文章亦指摘法案中將跨性別和雙性人混為一談的錯誤認知,並指出法案各項欠缺循證醫學或實證研究知識基礎的問題。法案制定通過始終從未真正聽取跨性別、雙性人及性別多樣者社群的意見,從此可見,印度在性別相關的政策制定已失去了方針。
「這些政治人物連社會性別(gender)、生理性別(sex)和性傾向(sexuality)的基本概念都不懂,卻在為我們制定法律。這項新法案將我們定為罪犯,並踐踏了我們的生存權。」 - 阿卡伊·帕德瑪沙利(Akkai Padmashali),她是一位來自卡納塔克邦(Karnataka)的跨性別女性,同時也是一名性/別平權運動者,以及現任最高法院跨性別者諮詢委員會(Supreme Court Advisory Committee on Transgender Persons)的委員之一。
一項未經深思熟慮或傾聽民意便通過的法案
2026年3月13日,印度政府的社會正義與賦權部(Ministry of Social Justice and Empowerment)向印度國會提交了一項關於跨性別者、性別多樣者及間性人(以下簡稱 TGDI )權利的法案。縱然 TGDI 社群、公民社會、公共衛生及法律專家,以及國會議員們廣泛呼籲進行更廣泛的諮詢,該法案仍在2026年3月24日於印度國會人民院(Lok Sabha)及2026年3月25日於聯邦院(Rajya Sabha)以壓倒性多數通過,而反對議員則在表決前退場。
3月30日,印度總統批准了該法案;而印度政府則於2026年3月31日——諷刺的是,這正是「國際跨性別現身日」(International Transgender Day of Visibility)——在《印度政府公報》(Gazette of India)上公布了這項修訂法案。
這項倉促的立法程序,刻意無視全國跨性別者理事會以及國會內外各界人士長期以來要求進行審議並納入 TGDI 聲音的呼籲,令人對印度的政策制定過程深感憂慮。
最重要的是,這凸顯了一個具體問題——當權者對當前關於此議題的科學資訊知之甚少甚至一無所知,且在通過法案前不願聽取專家的意見。
知識鴻溝與理解不足
在印度的政策用語中,長期以來始終存在將間性人之生物多樣性(intersex variations)與跨性別身分認同混為一談的現象,並存在一種更廣泛的誤解,即將性別認同、生理性別與性傾向混為一談。此類概念上的不精確在公共論述中並不罕見,但當它們成為法律的基礎時,便有將無知制度化的風險,而非解決問題。
該法案的核心主張是透過強化針對跨性別者及性別多樣者所受傷害之懲處條款,來擴大保護範圍。然而,仔細檢視後會發現,這其實是一個極為排他的框架,反而可能傷害到它聲稱要保護的群體。
該法案收窄了跨性別身分認同的定義,將性別認同與生理性別混為一談,並使用模稜兩可的措辭,可能將多元的性別表達定為犯罪。此外,即使醫療科學與人權框架已明確區分兩者,該法案卻將間性人之生物多樣性與跨性別身分認同視為可互換的概念,從而強化了長期以來的誤解。此舉恐將模糊這兩類群體的具體需求,並可能導致不當且有害的政策回應。
不斷湧現的證據顯示,限制性別認同並強制實施醫療或行政驗證的政策,不僅排他,在科學上亦站不住腳。當代公共衛生、心理學及人權研究一致表明,性別認同是一種內在的、自主決定的經驗;試圖從外部驗證或規管性別認同的行為,不僅欠缺實證基礎,更會惡化跨性別及性別多樣族群的心理健康狀況、降低醫療服務可及性,並使其更被污名化。
要理解這項轉變的嚴重性,必須重新審視當代科學與人權論述中所理解的性別認同基礎。性別認同是個人對自身性別的一種深刻內在體驗,其可能與出生時被指派的性別相符,也可能不符。這有別於生理性別——生理性別本身並非嚴格的二元分類,而是存在於受染色體、荷爾蒙及解剖結構變異所影響的連續光譜之中。例如,間性人天生具備不符合典型二元定義的生物性徵(sex characteristics),其經歷有別於那些性別認同與出生時被指派性別不符的跨性別者及性別多樣者。
「性傾向、性別認同及表達與生物性徵」(簡稱 SOGIESC )的更廣泛框架認可了這種多樣性,並強調自我認同作為尊嚴與自主權基石的重要性。包括世界衛生組織在內的全球衛生與人權機構均已肯認,性別多樣性是人類經驗的自然變異,而非病理現象。


反對跨性別者法案的抗議;照片來自於 Ritash


反對跨性別者法案的抗議;照片來自於 Ritash
不願傾聽專家意見
即使自2026年3月14日起,由 TGDI 社群發起的廣泛且顯著的抗議活動持續進行,該法案仍獲得通過。這些行動引起了地方、國家及國際層面的高度關注,包括媒體報導、公眾諮詢、專家聲明,以及來自社群團體、公民社會組織和公共衛生專業人士的協調呼籲。
從多語備忘錄到遭警方嚴密監控的示威遊行及燭光守夜,該社群組織了持續不斷的行動以爭取決策者的關注。縱使這些聲音廣受認可,但印度政府並未實質性地採納其關切——這凸顯了代表與實際參與之間的落差。
此外,許多國際準則都倡導允許自我認同是跨性別健康照護的最佳實踐,但決策者卻對此置若罔聞。
除了各公共衛生團體的聲明外,整形美容外科醫師協會亦致函印度總統,指出:「該法案對『跨性別者』的重新定義,似乎偏離了當代科學認知,包括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疾病分類第11版》(ICD-11)的指引,以及世界跨性別健康專業協會(WPATH)的《照護標準》(SOC8)。這引發了人們對該法案可能對患者權利、臨床處置準則及照護連續性造成影響的擔憂。」
這顯示專家們不僅理解到該法案偏離科學與循證醫學,更試圖向政策制定者傳達這類觀點。


2026年3月23日,班加羅爾(Bangalore),跨性別者、間性人及其盟友在反對跨性別法案的公共討論場合發言;照片來自於 Ritash
對公共衛生的影響
從公共衛生的角度來看,其影響深遠。 TGDI 人士在獲取醫療服務方面已面臨重大障礙,包括歧視、醫療人員缺乏敏感度以及結構性排斥。那些加強審查並限制自我認同的政策,可能會加劇心理健康問題、降低就醫意願,並加深現有的健康不平等。研究證據一再顯示,支持性的環境——包括對自主決定性別認同的法律承認——與 TGDI 群體更佳的心理健康結果相關,並能降低該群體罹患憂鬱症、焦慮症、自我傷害及自殺的風險
這對公立醫療體系中性別肯認治療的近用性產生了直接影響。法律與醫療驗證要求的提高,很可能延遲或阻礙當事人獲得荷爾蒙治療、心理健康支援及外科手術等服務,尤其是在行政流程仍與法律文件緊密相連的政府機構中。
這反過來為臨床醫師營造出一個動輒得咎的醫療法律環境,在這種環境下,若提供超出狹義法律範疇的照護,可能使他們面臨訴訟、專業審查及家屬發起的糾紛,最終阻礙醫療提供者,並進一步限制民眾獲得基本服務的管道。這些障礙很可能延長本已複雜的照護流程,同時增加自付費用,迫使許多人轉向未受監管或不安全的替代方案。
這些挑戰在各邦間的分布可能不均。雖然泰米爾納德邦(Tamil Nadu)、喀拉拉邦(Kerala)、卡納塔克邦(Karnataka)、西孟加拉邦(West Bengal)和特倫甘納邦(Telangana)等邦歷來展現出相對更進步的框架與服務可及性,但許多其他地區在實施過程中可能面臨重大障礙,進而加劇醫療照護近用層面的區域不平等。
該法案中引入的嚴格刑事條款,從公共衛生角度來看引發了額外擔憂。縱使表面上被包裝為保護措施,此類條款可能源於企圖以防止濫用或傷害為藉口,來管控個人身分認同與表達。然而,實踐中一再顯示,刑事化會阻礙個人尋求照護、加劇對機構的不信任,並加劇污名化。這非但無法提升安全,反而可能使本已脆弱的群體進一步遠離醫療保健體系與社會支持。
此外,對多元性別認同的隱性排斥或非法化,可能會使經歷性別不安或相關心理困擾的個人,不願及時尋求心理或醫療協助。除非各國政府積極保障身分認同的認可、降低行政障礙,並確保提供負擔得起且具肯定性的照護,否則這些政策轉變可能會導致心理健康狀況惡化,並加劇健康不平等。在此背景下,法律上的認可不僅僅是象徵性的,更是影響醫療可及性、公平性及健康結果的關鍵因素。
超越政策與公共衛生層面,這是一項深刻的人性議題。
對 TGDI 社群中的許多人而言,身分認同並非理論建構,而是由韌性、抗爭,以及對自主權與尊嚴的追求所形塑的真實生活。2026年3月17日於海得拉巴(Hyderabad)舉辦的媒體交流會上,曾獲國家獎項的跨性別及身心障礙社群領袖,並且身為勞工階級、蘭巴尼(Lambani,屬於印度原住民族大傘「阿迪瓦西 Adivasi」的一環)族裔的身心障礙跨性別男性基蘭·納亞克(Kiran Nayak)如此表示:「我們並非尋求特殊權利,縱使《2019年跨性別者法案》存在諸多限制,我們仍已接受該法案。我們所求的,是能不被質疑、不被強迫證明自我身分認同的存在。」在此場合,有另一位 TGDI 夥伴分享:「每當法律在排除我們參與的情況下逕行修改,我們便深感自己的生命彷彿任由他人關在我們無權進入的密室裡隨意處置。」
在2026年3月23日於班加羅爾(Bangalore)舉行的該法案公開討論會上,來自卡納塔克邦的間性人卡維亞(Kavya)表示,2026年修正案將跨性別者與間性人混為一談。卡維亞呼籲制定獨立的法律與政策條款,以保障間性人的權利並滿足其特定需求。
這些聲音反映了一個更廣泛的事實:影響邊緣群體的立法必須在他們的參與下制定,而非由國家強加於他們。


反對跨性別者法案的抗議;照片來自於 Ritash
無證據證明自我認同遭濫用
印度本身在肯認這些原則方面一直是全球的領先者。2014年印度最高法院在「NALSA 訴印度聯邦」一案中作出的里程碑判決,確認跨性別者及性別多樣者擁有性別自我認同的基本權利,並有權根據憲法獲得平等保護。這項進步立場體現於《2019年跨性別者(權利保障)法》中;縱然該法存在局限,但仍確立了對跨性別及性別多樣身分認同的法律承認,並提供了反歧視的保障。
放棄自我認同的做法,似乎源於對福利濫用的擔憂。然而,這種做法不僅對本已處於邊緣地位的個人造成不成比例的負擔,更未能解決結構性不平等問題,反而將對身分認同的掌控權從個人轉移至醫療及官僚機構。
此外,學術或政策文獻中並無可信證據支持「有人假冒跨性別者以獲取國家福利」的說法;反之,跨性別及性別多樣群體持續面臨重大障礙、污名化,甚至連現有的有限權益也未能充分運用,而公開身分認同往往伴隨著社會、經濟及法律風險。
與此同時,定義的收窄使得權利與福利得以選擇性分配給僅能滿足這些驗證標準的有限群體。這可能在跨性別群體內部形成等級制度,其中符合醫療化或國家認可類別者得以獲取資源,而其他人——特別是非二元性別者、性別不羈者及處於社會經濟邊緣地位者——則被排除在外。
再者,該法案缺乏多元交織性視角。 TGDI 個體常因種姓、階級、身心障礙、年齡、地理位置及其他身分軸線而面臨多重脆弱處境。若框架未能考量這些多元交織性,將導致進一步的邊緣化與重新刑事化,而非賦權。


2026年3月23日,班加羅爾(Bangalore),跨性別者、間性人及其盟友舉辦反對跨性別法案的燭光守夜;照片來自於 Ritash
從《印度刑法典》第377條到今日:我們是否正在倒退?
這項法案的通過標誌著一個關鍵時刻。它挑戰了印度對平等、尊嚴與正義等憲法價值的承諾。它讓人質疑該國是否符合全球人權標準、是否遵循自身進步的司法先例,以及是否堅持以證據和科學為基礎的政策制定。
這個時刻不能孤立看待。它預示著一條更廣泛且更令人憂慮的發展軌跡——在那條軌跡上,來之不易的權利可能不再穩固,並面臨被多數派與道德論的焦慮所掩蓋的風險。當涉及人們身體的決策時,科學與證據將不再被重視。
如今目睹政策公然重新引入國家對身分認同、身體自主權及表達自由的管控,這引發了一個令人深感不安的問題:我們是否正目睹更廣泛倒退的早期階段?
從公共衛生與人權的角度來看,這種倒退所帶來的後果極為深遠。那些限制個人認同與表達的社會,並未消除多樣性——它們只會將個人推向隱形、脆弱與傷害的境地。恐懼取代了信任。沉默取代了尋求照護。邊緣化現象日益加劇。
這將被視為一次孤立的失誤,抑或標誌著社會正從包容性與正義的立場全面倒退,並重蹈美國、英國及國際奧委會所鼓吹的生物本質主義覆轍?
答案將取決於各機構、公民社會、公共衛生專業人士及公民是否選擇保持沉默,抑或挺身發聲——堅持尊嚴不容妥協,堅持身份認同不能被立法強迫同化,並堅守一旦達成的進步絕不可放棄。
因為作為生命體,我們理應從出生起便享有且獲得保障的權利,一旦遭到侵蝕,要重新奪回的難度,遠比當初爭取時更加艱難。


2026年4月15日(印度國家跨性別日;也是印度最高法院 NALSA 里程碑判決之12周年),班加羅爾(Bangalore),跨性別者與性別多樣者舉辦上街抗議2026年跨性別者法案;照片來自於 Ritash
原文編輯:克里斯蒂安妮茲·拉特納·基魯巴(Christianez Ratna Kiruba)
攝影:里塔什(Rit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