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將跨性別生殖權納入《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
原創著作跨性別共同聲明
有靈
7/12/2024


以下意見書在2024年7月12日以《預告修正「人工生殖法」草案》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網頁留言與電子郵件的方式提供於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作為參考,並刊於《酷兒翻越》作為公共紀錄。
請將跨性別生殖權納入《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您好,
感謝您們努力試圖增加人工生殖技術適用對象的修法草案。但您的草案尚未考慮到跨性別者的生殖權,本封信敬請您在接下來的修法過程中,務必考慮到幾點:
一、「未婚女性」和「單身女性」的言詞會將跨性別社群的一部份排除在外
我國已有一起成功「免術換證」的跨性別男性案子,最高行政法院也已在去年9月21日的判決書表明,我國內政部要求性器官摘除手術才能更換法定性別的第0970066240號令「嚴重侵害申請人之身體權、健康權、人性尊嚴及人格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與比例原則」。我國法界已有廢除更換法定性別的強制手術要件之共識,目前只還在討論我國該採取哪些性別登記制度與更換性別登記之要件,這意味著衛福部《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中的「男」和「女」、「夫」和「妻」不一定是順性別的性別與身體狀況,例如跨性別女姓可能是草案中的「女」和「妻」。若《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的條文直接將單身人工受孕的適用對象限於「未婚女性」,所有法定性別為男性、沒有進行性器官摘除手術而更換了法定性別、具有健康可受孕的子宮的跨性別者都無法以單身的身分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今年5月30日,台北最高行政法院已判一名免術換證的跨性別男性原告勝訴,因此我國可能有具有健康可受孕的子宮的「未婚男性」的存在,相關法條的修正迫在眉睫。
二、增加跨性別生育力與跨性別生殖權法律處境的基本知識
跨性別者的生育需求並不難理解,錯綜複雜的是法律制度如何誤解跨性別者的真實狀況、將他們塞進順性別本位主義的框架。
簡單來說,若一名跨性別者有經歷過自然性發育的青春期,他的身體就有配子,跟其他人一樣,有可能透過性交自然懷孕。比方說,假設有一名跨性別男性只做了平胸手術,但沒有進行荷爾蒙治療,也不打算做任何下半身的手術,他跟其他指定性別為女性的生育力絲毫沒差。若有這個需求,跨性別者進行荷爾蒙治療前可以凍卵或凍精,以便事後用自己的配子進行人工生殖,因為荷爾蒙治療確實會使得跨性別男性停經以及跨性別女性的精子發生功能大量受損。但其實停藥後,跨性別男性會恢復生理期以及跨性別女性會恢復精子發生功能。唯一不可逆的性別轉換醫療處置是摘除性器官的絕育手術,除非跨性別當時在手術前凍卵凍精。
以上的生物事實,卻被我國法制忽視和誤解。我國法定性別登記制度將外生殖器官當作法定性別之基礎,完全沒有考慮到法定性別與原生被指定的性別可能不一致。在免術換證的前提下,台灣目前有27種可能有人工生殖需求的單身者和配偶組合(請見附錄一),在現行法規以及《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中,每個組合因為法定性別可能遭受限制或差別待遇。推薦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的 人工生殖法下一步座談會的側筆,我在此有做基本的跨性別生育力介紹,也推薦 FertilityIQ 的 跨女生育力 和 跨男生育力 的免費線上課程。
三、建議用去性別化的言詞擬定修法草案
最後,我想強烈建議在接下來的修法草案擬定的過程中,請用去性別話的言詞,例如「受術者」和「受術者配偶」,抑或「單身者」之字眼,可以參考張雅琳委員提案的 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這樣才能確保跨性別者不會因被忽視而遭受法律排除。
比方說,第21條 委託配偶委託代孕生殖條件,是否也因為性別化的用詞而造成了法定排除與否之虞?一對順性別女性和法定性別為女性、正在進行荷爾蒙治療的跨性別男性配偶雖然可以依照第21條第五款委託代孕,但如果跨男有健康可受孕的子宮(第1款),沒有免疫疾病或其他類似情形而難以孕育子女(第2款),且對他來說懷孕或生產沒有嚴重危及生命之虞(第3款),只是因為性別不安的發作而不想要停藥受孕的話,這對配偶是否就無法委託代孕了?性別不安是否能構成符合第3款的「因懷孕或生產有嚴重危及生命之虞」情形?
感謝您的閱讀,若有任何需要釐清的地方,歡迎跟我聯絡進一步討論。
祝好
有靈 敬上
酷兒翻越 主編/譯者
附錄一
可能有人工生殖需求的單身者和配偶組合:
未婚順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男性)
未婚跨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男性)
未婚跨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女性)
未婚順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女性)
未婚跨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女性)
未婚跨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男性)
順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女性)和順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女性)配偶
順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女性)和順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男性)配偶
順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男性)和順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男性)配偶
順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女性)和跨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男性)配偶
順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女性)和跨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女性)配偶
順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女性)和跨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女性)配偶
順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女性)和跨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男性)配偶
順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男性)和跨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男性)配偶
順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男性)和跨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女性)配偶
順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男性)和跨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女性)配偶
順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男性)和跨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男性)配偶
跨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男性)和跨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男性)配偶
跨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女性)和跨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男性)配偶
跨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女性)和跨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女性)配偶
跨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男性)和跨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女性)配偶
跨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男性)和跨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男性)配偶
跨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女性)和跨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女性)配偶
跨性別女性(法定性別為女性)和跨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男性)配偶
跨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女性)和跨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女性)配偶
跨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男性)和跨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女性)配偶
跨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男性)和跨性別男性(法定性別為男性)配偶
